索引号: 0025/2018-0073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8〕13号
公开日期: 2018-02-05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划定及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中、省、市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县生态红线划定和勘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加大资料收集准备力度。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划定程序严格,很多规划建设的项目无坐标和矢量图,目前已收集和报送的资料,还有很大一部分的资料缺失。各镇、各相关工作部门要务必重视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收集和准备。

      (二)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各镇、各相关工作部门要结合各自辖区和分管领域实际,着眼未来,认真研究本行业、本部门今后的发展方向,留足发展空间,合理规划,认真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最大程度避免因红线划定制约县域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

      (三)配合做好红线勘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市环保局委托陕西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将于年初到我县对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各镇、各相关工作部门要切实做好配合保障工作,在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过程中,提出操作性强、切合实际需求的意见建议,并提供相关坐标图和矢量图等资料,于6月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7月份将正式开展红线划定勘界工作,各镇、各工作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红线划定勘界工作。各级各部门务必重视,一旦红线勘界划定,划定区内将禁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四)落实责任,严格问责。生态红线的划定应与我县土地利用实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移民搬迁安置规划以及旅游、交通、城镇、农业等发展套合,确保未来各项重点项目建设不被划入红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要站在对未来发展负责对历史负责高度,做好此项工作。环保局负责凡生态红线划定的工作会、座谈会等必须严格签到,所有上报的资料都由一把手签字盖章认定后方可接收,并存档备查。凡因工作不重视不到位造成后果的,严格追责。

        二、工作步骤

      (一)资料收集准备阶段(2018年1月20日至3月20日)。各镇、各工作部门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要求,结合辖区和部门职能,加大资料收集和准备工作力度,特别是对有开发需要,提前消减红线边界。

       (二)红线划定方案编制阶段(2018年3月20日至6月30日)。根据各镇、各部门提供的资料,委托陕西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制定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三)实地勘界定标阶段(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底)。按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实地勘界定标,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长远定位,留足未来发展空间。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大力开展,各镇各部门要组成联合专家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以未来县域社会经济发展为命题,对县域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为全县未来发展预留充分空间。

      (二)夯实责任,及时完整报送资料。各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进一步夯实工作职责,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要求,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涉及的各类规划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对报送的资料要认真分析,结合实际,确保划定后的生态保护红线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

      (三)专人专责,加强对口衔接。各镇、各部门要落实专人积极配合陕西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相关专家,做好方案设计和实地定标定桩,共同完成我县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


      附件:1.镇政办发〔2018〕13 号 附件1.doc

                2.镇政办发〔2018〕13号 附件2.jpg

                3.镇政办发〔2018〕13号 附件3.doc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