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公开目录
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专栏
公开责任部门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镇政办发〔2018〕27号
成文日期
2018年2月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2月9日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陕西省市县两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参考目录的通知》(陕编办发〔2017〕158 号)(以下简称《参考目录》)精神,结合我县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际,现就调整规范县级部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参考目录》所列的行政许可事项,除我县不涉及的事项外,其他的原则上都要纳入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各部门要对照《参考目录》所列事项和历年来省市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认真梳理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避免遗漏或重复,确保许可事项目录完整准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各部门不得在《参考目录》之外新设行政许可项目。
(二)规范行政许可要素。各部门在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基础上,要依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逐项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行政许可对象、申报条件、办理材料等要素,认真细致填报相关表单,编制审批流程图。各单位可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只减不增”原则调整申请材料,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等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三)推进行政许可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审定公布后,除涉密等不适合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或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外,其他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办理或受理。
二、实施步骤
(一)部门梳理阶段(2月2日-2月14日)。各部门对照《参考目录》,全面梳理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按要求填写有关表单,编制流程图,所报材料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审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集中审核阶段(2月22日-2月27日)。由县编办牵头,从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建联合审核组,现场审核各部门所报送的材料(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提出审核意见,交各部门联络员和许可事项业务人员现场修改完善。
(三)审定公布阶段(2月28日-3月7日)。根据审核结果修订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统一编制事项编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行政许可事项调整规范工作是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基础工作,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推动工作落实。为便于工作联系,各部门将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附件1)于2018年2月8日前报县职转办(县编委办)。
(二)明确标准,规范调整。《参考目录》在下发前,省审改办已充分征求各市县、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多次进行修改完善,要求各地各部门原则上必须严格执行。各部门应当以《参考目录》为标准,对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逐项对标审查。凡是未纳入《参考目录》,但属于本部门责权范围的事项,必须提出法律、法规依据,做出详细的书面情况说明。
(三)抓紧调整,按时报送。此次行政许可事项调整规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各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务必于2018年2月14日前上报相关资料。( 联系人:唐佳丽 15332677898)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