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2018年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公开目录
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专栏
公开责任部门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镇政办发〔2018〕31号
成文日期
2018年2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2月17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镇坪县2018年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镇坪县关于2018年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及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全县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领导干部要切实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学习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每一个普通群众都真正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美丽新镇坪。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普法学法
1.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落实政府领导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党组会议坚持学习宪法和各类法律。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知识专题培训,县政府2018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班。各镇、执法部门2018年至少举办两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2.加大群众法治宣传。以“法律七进”活动为抓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群众关心的法律法规。由司法局牵头,2018年通过法制文艺巡回演出、法制电影宣传、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与脱贫攻坚、法制宣传日等日常工作结合,每月举办一次有声势的主题普法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健全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适时修订《镇坪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镇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政府工作流程,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不断提高决策质量。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力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县要求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清查,并将清理情况及时报县法制办备案。
3.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入落实《镇坪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准入、考核、激励等制度,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管理,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4.加强政府合同管理。研究制定《镇坪县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加强政府合同审查备案和资料管理工作,防范政府法律风险,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严格规范执法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各执法部门要认真做好执法证件动态管理,规范执法证件年审、申领、登记、发放和注销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主体合法。二是规范执法过程记录形式。严格落实《安康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6〕127号),规范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从启动、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审查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建立内部层级审查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商讨论。四是注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针对卷宗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执法。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市场监管局、水利局、农林科技局、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参与,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森林水利生态、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在检查中发现的行政违法案件,做到有交办、有落实、有结果。探索在环保、国土、市场监管、水利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实行行政执法案件“受理、办理、监督”内部分离的监督管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成立县依法治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贺中原同志任组长,各镇、各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政府办主任陈康同志兼任主任,由司法局局长秦正安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推进日常工作。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法制办配合督促检查各镇、各部门,促进此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
县政府要把依法治理成效纳入全年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政府法制部门及部门法制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坚持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个别约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手段,确保与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步调一致。
(三)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工作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宣传普法、执法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