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19-0103 | 发布文号: | 镇财发[2019]29号 |
公开日期: | 2019-04-19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县救灾工作的政策办法、实施细则;承担全县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
(四)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五)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县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六)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九)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十)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革命烈士审查、褒扬及伤残等级申报工作。
(十一)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十四)管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落实各项民政保障政策,全力保障改善民生,不断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
(一)继续深入推进兜底脱贫工作。1、综合运用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努力提高贫困群众知晓率。2、研究制定全县贫困群众2019年兜底脱贫实施方案,完善各类救助制度,积极探索救助方式,最大限度的方便困难群众,全力落实民政兜底各项政策,实现“应救尽救”“应兜尽兜”。
(二)深化双拥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建设。1、做好优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水平,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2、做好安置工作。依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做好全县2019年退役士兵的接收报到工作,完成年度安置任务。3、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在信息采集工作初步完成后,对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对新增的人员及时登记,确保数据库的完整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1、继续稳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机制的工作模式,加大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巩固成效的支持力度。2、创新性探索社会组织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工作方法。
(四)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制定下发《镇坪县村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公开内容、程序、形式、步骤、措施等,在已经建成的6个村务公开示范村的基础上,将村务公开工作向全县各村全面铺开。
(五)指导爱心超市规范化管理。在58个村已全部建立爱心超市的基础上,规范爱心超市管理,推进“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精气神、全面共建好乡村”的模式,激发群众致富热情,让爱心超市成为镇坪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新引擎。
(六)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确保社会组织发展质量。加强执法检查,引导社会组织形成规范运作、公平竞争、信息公开、自律保障的良好机制。
(七)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努力发挥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村级治理的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人员70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22人、遗属补助人员3人、社区专职工作者11人、敬老院聘用人员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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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无车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资产购置。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万元。
2019年,本部门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4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49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8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敬老院聘用人员工资纳入社保预算;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4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5.49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8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敬老院聘用人员工资纳入社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49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8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敬老院聘用人员工资纳入社保预算;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4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5.49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8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敬老院聘用人员工资纳入社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5.49万元,较上年减少8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敬老院聘用人员工资纳入社保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49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80201)235.49万元,较上年增加33.98万元,原因一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底线工作保障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底新增事业编制人员2人,三是人员正常调资;
(2)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较上年增加10万元,原因是增加了优抚信息采集所需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4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84.51万元,较上年增加17.07万元,原因一是2018年底新增事业编制人员2人,二是人员正常调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1.01万元,较上年增加21.61万元,原因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底线工作保障经费增加、优抚信息采集所需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9.97万元,较上年增加4.28万元,原因是三费增加。
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49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01)184.5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9.97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5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7.5万元,较上年持平;会议费本年未预算,较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减少会议次数;培训费0.5万元,较上年无增加变化。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1.95万元,较上年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勤俭理财,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按照中省市统一要求,确保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压缩5%。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机关运行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万元。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