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19-0125 | 发布文号: | 镇财发[2019]29号 |
公开日期: | 2019-04-19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5、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重点
1、坚持完善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2、巩固提升“两率两度”,努力保持全省领先位次。
3、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网格化、社区化、社会化、信息化管理格局,建立综治维稳防邪中心。
4、完善社会服务管理措施,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5、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6、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7、丰富和创新平安建设内容和形式,推进平安建设规范化、社会管理信息化。
8、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根基。
9、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镇坪建设。
三、部门及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政法委,机构级别为正科级,下设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执法监督室、610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核定编制总数11名(其中行政5名,事业 6名),实有人员11人,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无车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1.60万元。
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资产购置。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县委政法委预算收入18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5万元,较上年增长14.41%,增长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2019年,县委政法委预算支出186.5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18.50万元,占支出总额63.54%;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8万元,占支出总额36.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6.5万元,支出较上年增长14.41%,增长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县委政法委财政拨款收入18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5万元,较2018年增加14.41%,增长原因同上。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6.5万元,较2018年增加14.41%,增长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县委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6.50万元,较2018年增加14.41%,增长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3101)156.50万元,较上年减少4%,减少原因是公用经费按政策调减。
(2)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2013199)30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增长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县委政法委支出预算为186.5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96.06万元,较上年减少0.03%,全部为人员支出。减少原因是正常的人员调动。
商品和服务支出18.84万元,较上年减少13.26%,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标准降低。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0万元,较上年增长83.67%,原因是科目调整,将降温费、取暖费列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资本性支出68万元,较上年增加36.76%,增长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96.0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56.84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3.6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0.87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0.87万元。
2019年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54万元,主要是保障机关运转经费,较上年减少5%,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标准降低。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6.92万元。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