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2428-0009-0067-2013-0828 | 发布文号: | |
公开日期: | 2013-12-11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2013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本县档案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在全县的实施;查处违犯《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案件。
2.拟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主管全县档案事业,指导监督县级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乡镇、行政村档案工作,为省、市驻镇单位及驻镇部队开展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全县档案目标管理和档案年检工作,促进全县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3.负责全县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县专、兼职档案干部的专业岗位培训和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档案宣传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档案馆史料编纂、公布、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工作,参与编史修志,开放历史档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为全县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5.收集属县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档案资料,征集全县重大活动及个人保存的重要史料,丰富档案馆藏。
6.负责馆藏资料的复制、修复工作;负责标准化著录工作;组织指导建立全县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和档案信息网络,推进档案工作的现代化管理。
7.利用档案向社会进行历史与县情教育,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及科学文化知识教育。
8.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保存、利用工作;开展党史人物的立传、历史资料编辑出版工作。
9.负责党史研究工作,编辑出版历史研究丛书,总结党的历史教训,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0.负责编辑党史刊物,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党史的宣传教育工作。
11.负责完成市委党史研究室交办的党史征研专题和其它工作。
12.负责全县地方志的编纂和出版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重点
1.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全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创建成果;
2.抓好全县立档单位档案年检工作;
3.完成一项党史专题调研;
4.完成2012年镇坪大事记、收集300件重大活动资料,为二轮县志修编做好基础性工作;
5.完成县上部署的四城同创、村级公益事业、招商引资、项目争取、专项资金争取等任务。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县档案史志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编制数7人,根据部门职责,内设4个工作岗位。2013年实有在编人数6人,离退休干部3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1.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离退休在册人员。人员经费按县编办及县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镇坪县本级单位2013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3.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预算。
五、2013年预算收支情况
镇坪县档案史志局2013年预算收入4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4万元,行政事业收费收入0.17万元 ;预算支出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5万元,专项及发展经费支出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