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坪县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决策机制。紧跟市政府步伐,在全市县区一级率先推行政府常务会议群众代表旁听制度,印发了《政府常务会议群众代表旁听制度(试行)》,就全县重大决策问政于人民群众,截至目前已邀请4名群众代表参加两次政府常务会议,有效保证了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法律顾问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为县政府重大决策及工作中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确保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通过不断完善行政决策制定、审查、决定、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及程序,将行政决策行为纳入到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行了办事公开和信息公开。规范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将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岗位分解、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对外公示,简化流程,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推行了“绩效化管理、一窗式服务”两项制度。在各镇和部门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推行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管理机构、进驻事项、服务流程、管理制度标准化,在村一级也建立了便民服务组织,明确了便民服务人员,建立了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全县各镇、个部门共新建“一窗式”政务大厅41个,78个行政村均设立了便民服务代办点,基本实现了便民服务网络全覆盖,极大地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修订完善了《镇坪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决策程序,规范会议制度,严格公文审批。健全和推进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运行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坚持规范性文件逢文必审,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维护法制统一。
四是规范听证和风险评估制度。为切实解决近年来,城市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问题。我县制订了《镇坪县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办法》,在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上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法规,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严格按照程序举行听证。今年,我县在制定文彩新区开发房屋拆迁补偿方案、两山公园开发土地征收标准等方面积极召开听证会议,及时听取了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建议意见,并采纳了合理化建议,有效保证了政策制定的正确性。
五是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切实强化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定了《镇坪县行政效能监察办法》、《镇坪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把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廉洁从政作为依法行政综合执法监察的重点,及时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政令畅通。今年5月底,县法制督办室、监察局联合对2012年全县20个主要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抽查执法案卷40份,及时纠正了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增强,工作开展较好的5个镇和15个单位被率先纳入到依法行政示范创建重点单位,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